黄山区林业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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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林业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系统财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林科所)、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指导乡村林场、股份制林场和私营林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木竹生产计划的执行;监督管理木竹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协调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和纠纷。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申报新森林生态、湿地生态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项目;组织、指导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协助森林公安部门管理猎枪弹具,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管理各级公益林。

(九)组织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林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建设好全区林业队伍。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9-8510017
传真:0559-8510003
站长信箱:ahhsqs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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